(檳城21日訊)公寓單位變相成網上賭博中心,警方與國能聯手斷電!
檳島東北縣和西南縣警方今早與國能技術員,同步到2個公寓單位及1個商業單位,展開斷電行動。
(視頻:陳紫淩)
有關單位因涉及網上賭博活動及非法收萬字活動,警方早在6月和7月,展開逮捕行動,有者已被提控上庭。

西南縣副警區主任嘉費利今早率隊,到峇六拜Sunway Prima商業中心底樓某單位,讓國能人員斷電。該單位是手機店,但暗中進行非法收注賭博活動。警方於7月已逮捕一名27歲的華裔女子。
嘉費利指出,該非法收注活動活躍約1個半月,即政府允許博彩公司重開恢復營業後,該店的收注活動開始運作。
“落網的女子非單位業主,而是非法萬字票活動的收注員。”
他說,今日國能切斷電源後,業主必須提呈信件重新申請,且獲得警方放行後,才可恢復電源。

東北縣警區主任蘇菲安則率隊到峇都蘭樟某高級公寓內的單位斷電,之後再到大路後某公寓單位。
他說,警方於6月28日在首個行動的單位,逮捕3名年齡介於25歲至31歲的華裔男子,3人租住該單位,進行網上賭博活動。
他說,其中一名嫌犯於本月4日被帶上庭,在1953年住家公開賭博法令第41A條文下被控,另2人則獲釋放。

他說,警方於6月12日,在次行動的公寓逮捕3名皆20多歲的華裔青年(皆來自雙溪大年),3人同樣租住公寓,再用來進行網上賭博活動。
“3男子已在1959防範罪案法令(POCA)下被對付。”
目前警方是援引1953年住家公開賭博法令第21A(1),展開斷電行動。
知情不報可被對付
“屋主或業主若知情不報,包庇進行非法活動的租戶,也可被對付!”
蘇菲安勸告工廠、公寓、店屋單位的業主或屋主,若要租住單位給他人,必須先瞭解租戶的背景資料,定時檢查屋子,避免租戶進行非法活動,包括煉毒或網上賭博活動。

他說,一旦警方證明有關業主知情不報,包庇租戶,對方可在與租戶相同罪名下被控串謀。
“如果租戶涉及賭博,屋主就被控賭博罪名;若租戶是毒販在單位煉毒,屋主可在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B條文下被提控。”
他也呼籲民眾若發現鄰居形跡可疑,疑似在公寓住家範圍進行非法活動,比如網上賭博和煉毒廠,民眾可向警方投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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