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10日訊)公寓管理層經理挪用18萬令吉管理費,今早被警員押抵北海法庭面控!
53歲被告艾迪諾被控於2016年11月至2019年12月期間,受薪擔任威中Signature及Signature Avenue的管理層經理,挪用每月收取的管理費,共18萬1323令吉的公款,抵觸刑事法典第408(失信)條文。
一旦罪成,被告可面對監禁不少過1年及不超過14年,以及鞭笞及罰款。
被告在聆聽控狀後否認有罪,羅斯麗娜副檢察司在沒有提出保釋金數額建議下,地庭法官諾艾妮允以1萬5000令吉讓被告保外候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