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酒店员工戴头巾”言论诽谤 林冠英起诉伊党霹主席
(槟城10日讯)槟州前首长林冠英起诉伊斯兰党霹雳州主席拉兹曼在面子书,发表有关林冠英及槟州政府禁止酒店员工戴头巾诽谤言论一案,林冠英强调他不曾发表有关言论,指后者恶意诽谤。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林冠英指出,拉兹曼是在2017年11月18日,在其个人面子书上,发表一张有他头像的照片,并指州政府及他支持酒店业者禁止员工戴头巾的权利。
(摄影:刘可欣)
“有关言论尝试误导民众,让人以为他、槟州政府及行动党反伊斯兰,但这是不正确。”
他今日中午出庭供证后,在法庭外召开记者会时,这么说。
林冠英说,其律师在拉兹曼的帖文发布3天后,即发出律师信给对方,并在2个月后,即2018年1月22日,将此案入禀槟城高庭。
林冠英在供证时说,拉兹曼恶意发表有关诽谤性言论,事前也不曾向其办公室查证言论真伪。
“如果他有查证,他就会知道有关说法是假的。”
林冠英说,尽管拉兹曼的言论只是出现在面子书,并未出现在其他媒体上,但他身为伊党领袖,有不小的影响力。
“媒体也知道他的言论不确实,所以没有报导; 若他们报导,我也会起诉。”
辩方拉兹曼选择”毋需答辩”(no case to answer),不在法庭上供证。
高庭法官拿督阿马吉星将此案定在11月5日陈词。
林冠英代表律师为拿督慕勒里、林显峰及薇嘉雅。
拉兹曼代表律师为莫哈末哈里斯、莎西达及阿末阿兹哈。
林冠英夫人周玉清及支持者,今日也陪同他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