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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被控◢ 两名主控官到了!
(北海11日讯)槟州前首长林冠英因海底隧道工程,今日在北海法庭再被控2项不诚实挪用财物罪名,两名主控官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与法兰欣雪莉儿,今早10时抵步北海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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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是于今年8月7日,在吉隆坡法庭被控索贿控罪,以及8月10日在北海法庭被控滥权收贿控罪。
林冠英案件过堂时,通译员在林冠英面前宣读其滥权收贿的控状,林冠英同样否认有罪。
主控官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昨日告诉法官阿祖拉,被告已接获通知,今日会在北海法庭,在刑事法典第403条文(失信)下面对2项控状。
他也要求法官择定一个过堂日期,以等待上述即将提控的新案件被移交到吉隆坡法庭审理。法官最终择定10月12日,让所有案件一起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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