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12日訊)檳州前首長林冠英強調,他被控兩項新控狀是毫無根據,和充滿政治動機的,因為有關土地轉移不是他一個人的決定,是集體決定,但卻變成“都是林冠英的錯”。
他指出,今天他被控的兩項新控狀,再次與檳州政府於2013年頒布予CZBUCG集團的“兩岸三通,一個檳城”計劃有關。
他說,CZBUCG集團是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獲得由檳州秘書、政府高級公務員組成的檳州招標委員會頒布合約,盡管他並不是招標委員會的成員,但他依然受到指控。
他今日在峇眼國會服務中心召開記者會,這麼說。
他也提出針對其指控存有4個矛盾點:
1.當無法發現他擁有賄款,而他的太太也沒有數億的現金、昂貴的珠寶和數百個名牌手提袋時,何來貪汙?
2.當海底隧道計劃是通過公開招標頒布合約,並由州政府官員、行政議會或相關專業技術委員會做決定,而非他個人決定時,何來貪汙或濫權?
3.當支付給CZBUCG集團的費用,必須取得由公開招標方式委任的獨立工程谘詢公司的同意,及檳州政府官員的批準時,何來貪汙或濫權?
4.當CZBUCG集團在2019年公開否認賄賂任何檳州政府官員,而反貪會也證實了該公司和主席的清白時,何來貪汙?
林冠英強調,他將在法庭證明自己的清白;令人失望的是,包括反貪會在內的相關部門,竟然允許自己被利用或濫用,在證據薄弱情況下對他進行政治迫害。
“另一方面,盡管面對無可辯駁的事實和確鑿證據,但反貪會卻未采取行動對付現有政府領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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