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内山再有非法开发 市厅将采取法律行动
(槟城14日讯)湖内山又有非法开发山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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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曾在5年前非法开发地段的发展商,今年初又在所拥有的湖内山地段,在未取得槟岛市政厅规划准证的情况下,兴建洋灰路及种榴槤树。
(摄影:刘可欣)
有关地段位於海拔200公尺至350公尺,属於湖内山Lot 274, 275, 276及6621,面积大约40英亩。
槟岛市政厅工程部主任拉贞德兰今日率领媒体前往该地段,召开记者会时说,市政厅已在3月5日丶7月14日及15日发出停工令给该地主。
市政厅在4月15日,连同警方展开行动时,也逮捕了该处8名员工。
他说,市政厅从8月24日开始,派出员工在上午及下午时段监督该地段,已没有任何活动,或任何施工机器在该地。
拉贞德兰说,市政厅已完成调查,并将采取後续的法律行动。
他说,该地段地主违法行为,一旦被带上法庭,将面对最高罚款5万令吉,或监禁高达5年,或两者兼施。
拉贞德拉说,该地主也在本月初提程规划准证申请,以在该地段种榴槤树,市政厅尚未审核。
针对地主是否需要将该非法开发地段恢复原状,拉贞德兰说,该地主委任的谘询公司需提呈修复计划,市政厅丶环境局丶农业局丶水利灌溉局等机构,都需要审核,以作出决定。
“我们正等待该计划的提呈,以确保被开发地段的安全性。”
另一方面,该地主5年前,在附近地段非法开发土地,被罚款1万令吉后,也已经修复有关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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