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死5岁儿罪成 妈妈偕男友 判绞刑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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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死5岁儿罪成 妈妈偕男友 判绞刑

    (槟城24日讯)槟城高庭今日宣判,涉嫌在6年前致死5岁印裔男童的母亲及男友,因辩方无法挑起控方证据疑点,罪名成立,需面对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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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被告是30岁的沙拉瓦南古马,来自巴生,是一名保安人员;次被告是男童36岁的母亲嘉雅特丽,来自吉打,是家庭主妇。

    两人被控于2014年9月20日早上8时至9月27日下午4时05分之间,在居林一住宅内,谋杀5岁男童卡威亚拉山,触犯刑事法典302条文(谋杀),并可与刑事法典34条文同读。

    视频拍摄:纪允贤

    一旦罪成,唯一刑罚是死刑。

    司法专员拿督阿末沙里尔说,男被告的警方报案书,指本身在案发当年9月21日在上班,有不在场证据,但20日才是案发当天,因此不在场证据不被接受。

    他说,女被告指案发时目睹男被告打其儿子,但身为母亲,未保护孩子的生命,是不合理的。

    他说,女被告在供证时,指本身在男被告带走儿子尸体后,留在家中4小时,但她竟然没有向邻居求救,不合逻辑。

    嘉雅特丽头部套上外套,不让其面貌曝光。

    “女被告指她向警方报案时,男被告在外等待,就算她面对男被告威胁或恐吓,也可向警方求救,但她没这么做。”

    两名被告聆听死刑判决后,神情泰然。

    被告律师都指,会提出上诉。

    沙拉瓦南古马被带离法庭时,一直低着头。

    男被告律师为巴迪班,女被告律师为贾比尔。

    主控官为雅欣妮莎副检察司。

    女被告曾是家暴受害者

    贾比尔为女被告求情时说,女被告在案发后,非常伤心,无法原谅自己。

    他说,女被告是在面对丈夫家暴情况下,离开丈夫,带儿子到居林生活,她很爱儿子。

    巴迪班求情时指出,男被告是一名保安人员,没有犯罪前科。

    雅欣妮莎副检察司指出,两名被告犯下严重罪行,因此应面对严厉刑罚。

    新闻背景

    小死者母亲是在2014年9月21日到威北警区报案,声称5岁儿子在旧关仔角失踪,案件交给土库街警局处理。

    警方展开调查后,扣留小男童母亲,并在9月27日在雪州巴生逮捕其男友。

    2人向警方供出,指将尸体藏在威中峇东瑟那的油棕园,随后警方在有关油棕园,挖出5岁小死者的遗体。

    法医报告显示,死者死因为头部遭受钝器创伤(blunt force trau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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