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林28日訊)一名家庭主婦將烈酒重新裝瓶後,悄悄在住家賣酒被警偽裝成顧客後上門逮捕,嫌犯以30令吉購買兩大瓶烈酒後,重新裝瓶銷售可獲利400令吉。
落網的嫌犯為53歲印裔女子,是名家庭主婦,落網前已經在住家悄悄經營有兩個月。
此案昨日中午12時30分,在居林霹靂園被警方揭發。
居林警區主任阿茲哈警監說,警方當時到場後在外監視15分鍾,發現數名男子到來並向一名印裔女子買酒,警方假裝顧客上門後展開突擊檢查行動,並在屋內發現2瓶塑料瓶及4箱裝有個品牌的空瓶子及一些內含酒精液體,警方隨即逮捕。

他說,嫌犯觸犯1967年關稅法令第135(1)(d)條文,即包裝及搬運酒精,此外也被發現沒有賣酒執照。
“警方充公14瓶已經裝有烈酒的各品牌瓶子,以及充公另未裝有烈酒的52個各類酒品牌的空瓶子,及疑掩人耳目用的礦泉水箱、食油箱、6令吉現金等。”
他說,初步調查發現,嫌犯揭露她向一名在鄰州威中縣大山腳的華裔男子購買大瓶的10公升烈酒。
“我們擔憂烈酒中已經加入其他物質,將會危及飲用者的安全,尤其假酒飲用後可能會致命,充公後的烈酒已送入化學局化驗。”
他說,嫌犯以30令吉購買兩大瓶烈酒,但經裝瓶後銷售可獲利400令吉,如果大瓶烈酒包裝成小瓶裝,每瓶可以銷售6令吉。
他補充,嫌犯今早被帶上法庭申請延長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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