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幾天出席一場有關鼓勵女性創業的活動,在活動上,受邀出席的女性領袖肯定是要說幾句話來鼓勵女性要自強。
“女人要有錢,有錢了才有話語權,說話才能大聲,才能幫助其他女性。”
“權力也很重要,女性要有權,才能製定好政策,才能幫助其他女性。”
雖然這聽起來是在鼓勵在場的女性,要努力上進,要有錢有權,才能幫助其他女性,但感覺卻是怪怪的。
首先,“市儈”地說,這番話無論是對女性還是男性說都是可以,不管男女,有錢有權就能擁有話語權,就能幫助其他人,不是嗎?
再來,其實任何人都有幫助他人的能力,並非要有錢有權才能幫,比如扶老人家過馬路或是為流浪漢送餐,這些都不需要太多錢或太多權。
或許,有些人覺得“男女平等”就是要“平等”,尤其是表面看到的“人數”,比如各領域都要有平等的男女職員,或是要有更多女性領導,更多女性代議士。
但與其人數多,不如質量(能力)好。
我認為,在爭取“男女平等”的道路上,不是一味的要求“平等”,而是“公平”,比如在錄取方面不要帶有性別歧視,或有同樣能力的男女就要有相同的薪酬等。
難道要為了達到“平等”的人數而“濫竽充數”?
無論是男性或女性,本來就有不同,無論是在體力上或是情感上,何必為了要平等而平等?
有些領域本來就是男人的強項,也有些領域是女性比較擅長,大家可以在各自的領域中大放異彩,並非一定要追求人數的“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