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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警搶警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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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警搶警車案◢ 案中女子被挾上車 非嫌犯女友 或轉控方證人

(北海28日訊),被指同夥的女子並非嫌犯女友,反倒是嫌犯挾持上車的

搶警車案今日正式提控兩名嫌犯,威北警方聯同3名特警今早9時大陣仗押送兩名嫌犯抵達北海法庭。

拍攝:劉峻賓

親自押送被告到法庭的威北警區主任諾再尼助理總監在法庭範圍內召開記者會時強調,總檢察署僅提控兩名嫌犯,另一名案中的女子也是受害者,因此沒有被提控。

兩名嫌犯被帶上庭。
諾再尼(左)發表談話。

他說,警方共開了3個檔調查此案,分別援引刑事法典第170(冒充警察)條文、第379A(盜竊)條文及第393(企圖搶劫)條文。


他說,隨著案中的女子在事後報案,警方才獲悉原來嫌犯搶了警車後,把車開到威北打昔牛汝莪一間華人經營的雜貨店行劫,之後再手機店載走一名馬來女子。

劫車嫌犯於淩晨1時莎阿南被捕時,被警搜獲2部手機及一筆現金,警方也在淩晨3時在威北逮捕了嫌犯的胞弟。

上述偷警車案件於10月24日晚上9時15分,在檳城威北警區內發生;被偷走的巡邏車是簇新本田思域1.8S型,隸屬威北警區一輛警車。

2名巫裔兄弟假冒警官,佯稱要檢查警車攝像機, 從警區偷走警隊一輛巡邏車後,駕著警車逃跑逾400公裏,最終在雪州遭警方截獲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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