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5日訊)搭飛機需要警方批準信!
西南縣警區主任安峇拉甘說,Mukim 12區內及區外的民眾,要搭飛機離開或前來檳城,都需要獲得警方的批準信或雇主證明信函。

他今午召開記者會說,檳城國際機場坐落在Mukim12區內,因此受製於有條件行動管製令。
“不管是搭飛機離開,或搭飛機抵達Mukim12的人,都需要警方批準信或雇主信函。”
他指出,Mukim 12區內的民眾,本來就不能隨意離開,要搭飛機也離開一樣,需要批準信。
“Mukim 12居民需有合理理由如工作,才能離開,若是乘搭飛機回鄉則不能。”
他說,若民眾是在Mukim12區外,要通過機場離開檳城,也需要在其居住地區附近警局及,取得批準信,同時出示機票,才能前往Mukim12搭飛機。 ”
他也提到,欲從其它州屬,搭飛機來檳者,也需先在相關州屬的警局,取得批準信或雇主信函。
“比如乘客從新山飛來檳城,必須現在新山申請批準信。若是來檳工作,也需要取得雇主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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