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14日訊)上個月遭反貪會在“海峽行動”扣留的8名移民局官員,其中一名移民官因受賄3060令吉,今天在北海地庭面對3項控狀,被告全部認罪;法官宣判每項控狀監禁30天及罰款4000令吉。
被告阿卡沙(38歲)的監禁刑罰,是同步執行,但罰款是分開進行。換言之,被告隻需坐牢30天及罰款1萬2000令吉;若無法繳付罰款,將以監禁4個月取代。

身穿紫色T恤、黑色長褲及戴口罩的被告,今早約8時30分,在友人及律師的陪同下抵達法庭面控。被告上庭時,是用購物袋遮掩臉部,避免樣貌曝光。
首控狀指被告於2018年6月22日及24日,在檳島峇央峇魯區聯昌銀行,身為一名柔州移民局官員,在了解一名37歲男子莫哈末阿茲爾與其本身公務有關係的情況下,以線上轉賬方式收取對方的2160令吉。
次控狀指被告於2018年8月21日,在上述地點,以同樣方式,向上述男子收賄100令吉。
第三控狀指被告於2018年9月14日,在上述地點,以同樣方式,向上述男子收賄800令吉。
被告面對的3項控狀,抵觸刑事法典165條文(公務員不得接受任何貴重物品或禮物);在此條文下, 一旦罪成最高可監禁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被告律師陳怡斌指出,被告於11月16日在柔州移民局被反貪會逮捕,並延扣12天。由於被告面對健康問題,包括有高血壓、心髒問題及腹部腫瘤,加上還要負擔妻子和3名孩子的生活費,因此希望法官能念在被告當場認罪,證明被告已經省悟及節省法庭的時間,予以輕判。
主管官S.瑟瓦蘭吉妮副檢察司則強調,貪汙是社會毒瘤,被告的行為已玷汙移民局的形象,而且身為照顧人民安全與健康的前線人員,卻背叛了社會的信任,因此希望法官予以重罰。
法官諾哈雅蒂斟酌後,宣判被告刑罰如上。
新聞背景
“馬新社”報導,據反貪會消息,被控的8名移民局官員涉嫌受賄偽造移民局蓋章,以協助外籍人士在不必出境的情況下,在他們的護照蓋上出境及入境印章,以延長他們在我國的逗留期限。
在周一(14日),將各有2名移民官在哥打峇魯地庭和新山地庭被控,以及各有一名移民官在北海地庭、莎阿南地庭和馬六甲地庭被控。
據悉,另一名移民官則將於周三(16日)在瓜拉登嘉樓地庭被控。
從11月16日起,反貪會與移民局合作展開“海峽行動”(Op Selat),成功搗破不法集團偽造移民局蓋章的賄賂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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