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5日訊)涉嫌去年在馬泰邊境駁火案的2個泰籍農夫 ,今日被控上加央第二地庭,面對非法入境罪名。
其中1名被告認罪,被判2年監禁及鞭笞3下。
首被告達威哈達馬(36歲)被控在2020年11月24日早上8時左右,在巴東勿刹區22英哩路一間屋子被執法員發現未持有任何合法證件入境我國。

次名被告馬依馬亞伊(34歲)被控當年同月早上8時26分,在巴東勿刹20英裏路一涼亭處,遭執法員發現未持有任何合法入境準證。
2被告因此牴觸1959/63年移民法令第6(1)(c)條文,並可在同一法令第6(c)條文下定罪,罪成可面對最高5年監禁,或不超過1萬令吉罰款。
被告達威哈達馬刑期從11月24日被捕日算起;其友人馬依馬亞伊否認罪狀,庭主擇於2月1日過堂。
主控官莫哈末依茲韓副檢察司結案時強調,2名被告在大馬政府防疫努力落實行動管製令期間非法潛入我國,還涉及一宗在去年11月24日發生在玻泰邊境與執法人員駁火事件,法官應判重刑。
首被告辯護律師賽莫哈末安華說,當局至今未對玻泰邊境駁火事件中涉及者作出法律檢控,而且與今日所提控的非法入境罪沒有關係,被告承認罪行,也有家庭經濟負擔,要求法官考量和輕判。
去年11月24日淩晨3時10分,馬泰邊境在巴東勿刹墾殖民區,值勤的警員疑在突擊葛冬葉走私活動時,和毒販發生激烈駁火,造成1死1重傷,殉職警察為巴哈魯丁。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