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從爆發疫情以來,戴口罩已成了必須,雖然政府一直“苦口婆心”勸告民眾戴口罩,報章也經常會報導,有人違規不戴口罩而被罰款1000零吉的新聞,也有新冠肺炎確診者以本身的經曆,提醒大家要戴好口罩,但還是有頑固不寧的人,就是不要戴口罩。
有些是完全不戴口罩,有些是口罩戴不好,不是鼻孔露出來,就是拉到下巴處,上個星期甚至拍到有人在公共場合,把口罩拉下來抽煙。
經常聽到有人說,若看到有人沒戴口罩或口罩沒戴好,就應該要善意提醒對方。
但,有時候善意在別人眼裡看來,就是找麻煩,釋放善意,未必獲得友善的對待。
在上星期,在柔佛州就發生一宗“口罩爭執”桉,一名女子走入咖啡店時沒有戴口罩,聽到另一名女子向店員投訴後,與對方爭執,甚至還出手打了對方一巴掌。
更早之前,在去年10月,就有一名男子到警局報案時不戴口罩,警員好聲勸告,卻遭對方提高聲音辱罵,還拿起手機拍攝挑釁,並嗆聲“如果敢,你就抓吧”。
以上的案件隻是冰山一角,我相信還有更多是沒有報導出來。
有了這樣的“桉例”,試問還有誰敢在發現有人沒戴口罩時,出聲提醒?甚至有人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眼不見為淨。
所以,之前政府有建議將違反防疫標準作業程序的1000零吉罰單再提高,我是認同。
畢竟,疫情爆發已近1年,基本的標準作業程序大家都應該瞭如指掌,為何還要明知故犯,以身試法?
做好標準作業程序,就不會被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