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4日訊)上個月被控虐狗卻因故缺庭的華裔男子,今日對蓄意虐狗控狀不認罪;原本定下3000令吉保釋金的法官,在聆聽被告求情理由後,酌情處理,讓被告無須支付保釋金保外。
51歲的被告王文慶(譯音),被控於去年3月15日,下午約5時,在高淵聖淘沙花園一屋子後巷,虐待一隻6個月大的白色本地混種母狗。
(攝影:陳峰全)
被告今天出庭面控,在不認罪後,求情指本身車禍沒工作,妻子為外籍公民,且今天也沒人前來保釋,要求法官通融無須支付保釋金。
法官經過斟酌後定下條件,限定被告在接下來每一個審訊,必須出庭,同時聘請律師抗辯。


被虐狗今天也有被獸醫局官員載至法庭泊車場範圍,但沒有被安排上庭。
被告原定1月4日被控上北海法庭,惟卻以發生車禍為由,向法庭申請病假一個月,沒有出庭應訊。法官較後批準主控官的申請,發出逮捕令押被告今日上庭面控。

身穿紫色長襯衫及黑色長褲的被告,今天是親自前來法庭。法庭體恤被告行動不便,安排一張椅子讓被告坐著面控。
由於被告不了解國語控狀內容,法庭隨後安排一名華語通譯員宣讀控狀。被告聆畢後不認罪,要求審訊。
控狀指出,被告於2020年3月15日,下午約5時,在高淵聖淘沙花園一帶的屋子後巷虐狗,因此抵觸2015年動物福利法令29(1)(e)條文,並可在29(1)條文下被判刑。
一旦罪成,將被判罰款不少過2萬令吉及不超過1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
此案由來自獸醫局的羅茲曼副檢察司主控。法官諾哈雅蒂擇訂此案於3月16日過堂。
狗狗與主人 互動頻頻
“Give Me Five”!見到主人現身親切呼喚,狗狗馬上爬起來,隔著鐵籠與主人“擊掌”呼應,互動頻頻。
除了“擊掌”回應,狗狗也不斷舔著主人的手指頭,釋放出善意。


相信這也是狗狗被獸醫局帶走調查後,闊別近一年,才見到主人,所以顯得特別興奮。
被虐狗周四(4日)被獸醫局官員載至法庭泊車場範圍,但沒有被安排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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