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犯在扣留所身亡 EDICT:为何没有及时送医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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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嫌犯在扣留所身亡 EDICT:为何没有及时送医

    (亚罗士打5日讯)31岁男子遭警逮捕后隔日身亡案,消除拘留期间死亡和虐待行为组织(EDICT)质疑警方,为何在死者头部受伤后没有及时送入医院治疗,反而是直接送入扣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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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组织指出,警方在进行搜查后直接将死者带到扣留所,而没有按照1953年扣留所条规第36条为死者进行健康检查。

    “监管人或副监管人应立即就囚犯的头部受伤或生病情况,向医务人员报告。”

    该组织强调,警方已违反了2014年7月1日发布的第15项扣留所管理标准作业程序,即对囚犯进行健康检查,将生病的囚犯交由医务官员协助。

    “更惊人的是,吉打州总警长竟不知道警长总长指令(PTKPN),即必须将需要医疗协助或投报不舒服的扣留者在监督下送往医院检查。”

    该组织是于今日,针对吉打州总警长对此桉件的回应,发文告这么指出。

    该组织说对吉打州总警长将死者过去的罪桉纪录与此次被逮捕时间串联的做法深感疑惑,是否死者过往纪录与如今被扣后身故存在任何关係。

    “难道一个人过去涉及的罪行,在桉件已经判决并完成刑罚后,还可以被残忍对待?”

    该组织促请政府展示扣留所的闭路电视内容,证明死者在扣留所没有被殴打。

    该组织认为,吉打总警长对该桉件的回应不专业,身亡一名州警长理应了解警方的作业程序。

    该组织重申,没有必要让任何人在扣留所内身亡,若有囚犯生病或受伤,必须即刻带往医院就医。

    31岁前志愿警察疑涉假冒警察,被逮捕后收押在铅县警察总部的扣留室,凌晨被发现不省人事,送院后被证实身亡。

    吉打总警长哈沙努丁说,逮捕过程中,嫌犯反应激烈,双方发生搏斗,嫌犯的脸部、耳朵和额头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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