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16日訊)“女子逆向開車釀連環撞2人傷”案;威中警區主任沙菲益助理總監指出,事故中的印裔女子是為了抄捷徑而逆向行駛,並非社交媒體所流傳是因喝醉而反其道而行。
他指出,警方已錄取該名31歲女子的口供,並讓對方保釋外出。
“據調查,該女子並不是受到酒精影響駕駛,而是為了要抄捷徑。”

這宗連環撞意外於本月14日下午約6時,在北賴工業區一高架橋上發生。事故中的女子當時開車逆向行駛,導致3輛轎車和1輛摩哆連環撞,釀2人受傷。
傷者分別是女子本身及31歲巫裔摩哆男騎士。26歲巫裔轎車男司機則胸口疼痛。
涉禍交通工具分別是女子駕駛的本田思域、第二國產車邁薇、寶騰Exora及一輛摩哆。
警方援引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42條文(魯莽駕駛),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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