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50年2家腐竹厂 无牌经营遭取缔
(槟城10日讯)无营业执照丶工厂环境卫生堪虑丶所生产腐竹不符合卫生局标准,槟岛两家经营逾50年的传统腐竹工厂,遭槟州卫生局及槟岛市政厅取缔,开出5张共8000令吉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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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卫生局与槟市政厅执照组共20人,今早拉大队到丹绒武雅水池路2家腐竹厂,展开突击行动。当局去年3月就曾到访工厂,唯两度取缔发现问题依然未获改善。
攝影:李琪雯
两家腐竹厂在住家旁空地改建,目前已来到第二代经营,但因为是在住宅区内设厂,多年来都无法申请市厅营业执照,于是几乎每个月都会接到无牌经营的罚单。
槟州卫生局食品安全及品质组主任莫哈末瓦兹尔在记者会说,两家腐竹厂经营至今已逾50年,但所在地段属于住宅区,当局无法发出商业与食品工厂执照,因此工厂多年来是在无执照状态下运作。
“即使援引1983年食品法令第11条文关闭工厂,也无济于事,因相关法令只允许关闭14天,工厂之后还是可照常运作,无牌经营问题无法解决,我们会交给市政厅执法。”
他说,执法官员检查后也发现,腐竹厂使用木质模具,但木质模具触水会潮湿而腐朽,容易造成食品污染,万一食物卖到巴刹等,或将导致公众健康受到威胁。
“厂内也堆放各种多馀,或不该出现的用品,容易引来有害动物,官员还发现老鼠踪迹,可能会引发各类疾病。”
他说,食品安全至关重要,腐竹目前在槟城巴刹售卖,不清楚是否出产到外州。
“其中一家厂的业者,曾参与卫生局举办的食品安全证书课程,对方虽然上课了,却没根据课程教导的方法生产食品。”
所有工厂注册 较易管控
莫哈末瓦兹尔说,腐竹厂也涉及违法扩建,并强调如果没有管控的扩建,将会影响当局进行检查。
“所以要让所有工厂都注册,有系统就比较容易控制,否则也不知道哪里有违法工厂。”
2家腐竹厂都因违法1983年食品法令第9(a)条文(贩卖没有标签的商品)各面临3500令吉罚单,其中一家则因没有向卫生局注册再面临500令吉罚款。
槟岛市政厅执照组也对2家工厂,针对他们无牌营业各开出250令吉罚单。
迷你市场内也宰鸡
槟卫生局与槟市政厅在到风车路搜查两家迷你市场时,不止发现店内有老鼠,还有饲养活鸡并在现场进行屠宰工作。
执法单位现场调查有许多未经当局许可的进口食品,卫生情况也不达标,业者还让非法外劳经营店铺。
当局针对这两家店开出共计5500令吉的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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