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贿赂警员RM150 劳工坐牢2个月 罚款1万
(北海11日讯)贿赂警员150令吉,换来坐牢2个月及罚款1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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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岁的孟加拉籍男子查希尔(家具员工),被控于2021年2月21日,晚上7时50分至8时15分,在北赖新路一带,向一名警阶为助理警监的警员行贿,今日被反贪官押上北海反贪会特别法庭面控。
(拍摄:陈锋全)
被告聆听法庭通译员以马来文宣读控状后,俯首认罪。
控状指被告于上述日期与地点,透过其友人米亚萨淡,向努鲁哈里米助理警监行贿150令吉,作为释放两人,即被告在公众场合没有正确戴口罩及其友人没有护照的条件。
被告因而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17(b)条文,并可在24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可判监禁不超过20年,及罚款不少过贿赂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被告聆毕控状后,表示明白内容并认罪。
案件由莫哈末阿兹兰副检察司主控。
法官阿末阿查哈里在被告认罪后,宣判被告罚款1万令吉及坐牢2个月。若被告无法缴付罚款,则将坐牢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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