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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评政府颁布全国紧急状态 林冠英今录口供
(槟城11日讯)希盟主席理事会发文告批评政府颁布全国紧急状态一事,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今日在东北县警区,录取40分钟口供,而诚信党主席莫哈末沙布将在明日录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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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代表律师雷尔说,警方援引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即不当使用网络设备或网络服务,以及刑事法典第505(b)条文(破坏公共安宁),调查此事。
林冠英是在上午11时25分步入警局,中午约12时10分步出警局。
(摄影:刘可欣)
雷尔说,林冠英口供已录取完毕。
他说,警方针对上述在今年1月12日的文告,早前已向人民公正党主席拿督斯里安华录口供。
根据报导,安华是在上月26日被警方传召录供。
雷尔也促请警方调查首相署部长(法律事务)拿督达基尤丁,对方拒绝遵从国家元首劝告,国家元首指可在紧急状态下召开国会,但对方却拒绝这么做。
他说,德彬丁宜州议员阿都阿兹巴里,日前曾针对国盟不召开国会一事,要求警方调查达基尤丁。
记者会上,只有雷尔发言,林冠英站在一旁,指本身不能发表任何言论。
安华和林冠英是于1月12日与国家诚信党主席莫哈末沙布,联署发文告批评政府颁布全国紧急状态。
武吉阿曼原定在2月25日向林冠英录取口供,但之后宣布展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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