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1日訊)行動黨秘書長林冠英抨擊違反行動管製令的最高1萬令吉罰款額,是苛刻及不公平,尤其在執法上持有雙重標準,因此希望中央政府檢討這項法令。
他說,人民違反法令會被罰款,但部長如拿督斯裏阿茲敏阿裏、祖萊達及丹斯裏安努亞慕沙等違反法令卻沒事,是“隻許官員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林冠英今早出席檳州行動黨代表大會上,致詞時這麼說。

他相信,若國會有召開,反對黨國會議員和部分執政黨國會議員不會,讓這項苛刻的法令在國會內被通過。
他說,行動黨會為保護人民而鬥爭,該黨法律團隊已做好準備,會在法庭上免費為獲得如此苛刻罰款者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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