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4日讯)槟州立法议会4月不复会,3月29日及30日(周一及周二)的“州行政议员与州议员的书面质询与汇报”视讯环节,则将根据原本的安排进行。
槟州首长曹观友受访时,证实槟州立法议会4月不复会。
他指出,在紧急状态法令下,槟州立法议会也与国会一样不能复会。
槟州立法议会议长拿督刘子健受询时则说,州法律顾问日前已收到总检察署,有关在紧急状态下,是否可以召开槟州议会的回函。
他说,在紧急状态法令下,若州政府要召开槟州议会,必须先透过槟州元首呈报国家元首,御准与否,则是国家元首的权力。
根据资料,槟州立法议会上一次召开是于去年10月12日至19日。
刘子健说,根据州宪法,槟州立法议会必须在距离上次会议,最迟6个月内召开,但是在紧急状态下,紧急状态法令自动凌驾于州宪法。
“如果没有紧急状态,第14届第4季第1次州议会必须在今年4月18日前召开。”
早前,刘子健曾透露,槟州政府决定在3月29日及30日(周一及周二)上午9时至下午5时,展开“州行政议员与州议员的书面质询与汇报”视讯环节,让州议员可在州议会未展开的情况下,仍继续扮演监督与质询角色,为民发声及提问。
当时他说,他和槟州首长曹观友讨论后皆认为,上述环节可让州议员行使他们的质询权,在紧急状态下,扮演人民喉舌角色。
他说,目前州议员提问期限已结束,而该质询环节将如期进行。
不过,他不会主持有关会议,该环节将由槟州秘书署安排。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