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14日訊)行動黨秘書長兼峇眼國會議員林冠英說,用盡國庫資金的國盟政府,不應通過高壓手段,迫害商業機構及納稅人,以填補國庫。
他說,首相丹斯裏慕尤丁承認國庫所剩無幾,但慕尤丁不應該以此為由,修改稅法。

他昨日在行動黨峇眼、打昔牛汝莪和峇東埔國會選區聯委會集會上,這麼說。
他指出,政府在所得稅法令新增103B條文,規定納稅人盡管“面對任何其他成文法規的任何訴訟程序”(參考以下),仍應繳稅。換言之,就是“先付錢再說”的概念。這剝奪納稅人的自然正義原則及法院管轄權。
“過去,納稅人通常通過司法複核,申請高庭發出中止令,以允許納稅人暫緩繳付稅款,直到案件了結為止。而在2020年12月31日憲報的新增103B條文則強迫納稅人先付清款項,無論該評估有多不公平或不合理。”
他說,慕尤丁指出,為應對疫情,政府推出總計3400億令吉的數個經濟複蘇配套,以及3220億令吉的財政預算撥款,使得國庫所剩無幾。
“若有必要,政府可將現有政府債務占國內生產總值的頂限,將目前60%提高至65%,甚至是70%,而非通過壓榨商業機構和納稅人,來填補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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