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私维修厂业者不肯移交业务 装修商损失60万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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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私维修厂业者不肯移交业务 装修商损失60万 

    (大山脚7日讯)一名装修商人为了扩展生意,买下一间家私维修厂的业务,更通过卖方购入新材料及二手器材等,结果对方迟迟不肯移交工厂业务,甚至还把工厂清空,导致事主蒙受60万令吉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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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阿儿玛的黄廉淞(35岁)于2019年10月,到甘榜峇鲁一间家私维修厂维修沙发时,该厂李姓老板(卖家)指年纪已大,且没有继承人,要以1万8000令吉出让工厂业务,包括所有资产,机器和原料,同时承诺缴付所有款项后,将正式移交工厂业务及签署买卖合约。

    黄廉淞(中)在沈志强(右)及黄锦福陪同下,展示报案书,同时也通过记者会述说被骗经过。

    他说,他于去年1月缴付所有费用,他也理应在1月1日接管工厂,但卖家以各种借口拖延签署买卖协议,当时他也不以为意。由于是门外汉,他也通过卖家,分批购入一些材料及机器。

    他说,该工厂的注册转换手续于去年2月3日完成,但卖家还是没有签署买卖协议。去年6月时,他意外发现卖家把其家私丢在厂外淋雨,开始觉得对方可疑。

    他今午在大山脚国会议员沈志强及其律师黄锦福陪同下,召开记者会上,述说遭遇欺骗经过。

    他说,他于去年6月委任律师拟定买卖协议,但在签署后,卖家却不遵守条件。去年8月,卖家再次拒绝移交工厂业务,他开始报案。

    “我于同年12月,也发现工厂已经被搬空。”

    他说,他曾向卖家追讨损失,结果对方还恐吓要找人打他及烧厂。

    他说,有感于遭到欺骗,从去年8月至今年1月,他已报案5次。

    他也补充,在进一步调查下,也发现该名卖家是2011年被颁令破产,但是,对方竟然还能以旧工厂的地址,去注册另一家新公司。

    警援引刑事法典欺骗条文调查

    黄锦福说,在事主多次报案中,警方要求事主采取民事诉讼,直到最近一次的报案,才指会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欺骗条文调查此案。

    他也质疑大马注册局,为何让一名破产人士注册一间新公司。

    “根据该局回覆,这不属于注册局的权限,而破产局方面指会采取行动。”

    另外,沈志强促请警方加快调查。

    他也促请民众提防诈骗,生意上的投资,应深思熟虑后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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