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 顧客流連小販遭開罰單 葉俊緯:“業主”應負責任
(檳城19日訊)民政黨檳州發言人葉俊緯認為,在建築物整體範圍負責駐守入口處,和確保進入者是否遵守國安會標準作業程序,理應由“業者”即檳州政府或檳島市政廳負責,不該把守關責任轉嫁給租檔口的小販們。
“在公共巴刹及小販中心做生意的小販,都必須向檳威兩地市政廳交執照費以及檔租,檳州政府應該履行其為建築物業主的責任。”
他今日發文告,針對警方日前在峇央峇魯小販中心展開檢舉行動時,就小販沒有驅趕坐在餐座上閑聊而開發單事件時,這麼說。

“如果以小販檔口,最靠近閑聊者坐著的桌子,而必須被罰,若有關桌子同時靠近兩個檔口,那罰單應該開給誰?”
他舉例,比如私人小販中心,負責把關出入口處與確保顧客遵守SOP,都由小販中心承包業主負責,如果該小販有違反SOP,執法官員會向該業主而非小販發出罰單。
“行動管製令1.0時,檳威兩地公共巴刹都有市政廳官員,在民防局及自願警衛局團員協助下駐守巴刹,直到政府推出MySejahtera後,檳威兩地市政廳馬上’閃人’,不再委派官員,而把有關責任轉嫁給巴刹或小販理事會。”
他補充,公共巴刹和小販中心小販已承擔責任超過一年,還是每個小販自掏腰包,合資聘請臨時員工在每個入口處把關,間接增加小販們的負擔。
他認為,檳州政府應為這名小販承擔罰單款項,同時也必須下令檳威兩地市政廳接管所有公共巴刹,及公共小販中心的出入口把關工作,派官員到這些地點站崗執行確保公眾遵守防疫標準作業程序的“業主”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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