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大山腳4日訊) 性侵女兒長達12年的工廠技術人員,今日在北海法庭面對亂倫及性侵兒童13項指控時不認罪,法官擇定7月13日過堂。
不過,45歲被告,較後被帶往大山腳法庭面對1項非禮提控時認罪,被判監18個月及鞭笞2鞭。
這名狼父今日先被帶到北海法庭面對的13項控狀,包括刑事法典第376B條文(12項)亂倫罪,及兒童性罪案法令第14(1)條文(1項),但不認罪,法庭不準保釋,桉展7月13日過堂。
(攝影:黃小玲)

被告今早約9時,身穿便服被警方以警車押送到北海地方法庭面控。
較後,他被帶到大山腳法庭提控非禮時認罪。
被告是在刑事法典第354條文(非禮)下被控。此案推事為柏拉查南蒂妮,主控官是艾莎副檢察司。
根據早前警方的文告,18歲巫裔少女自6歲起被父親強迫性交外,也曾在15歲那年遭父親強迫肛交。
由於心靈上的創傷及出於對父親的恐懼,加上擔心父母因此離婚,受害者多年來一直守住這個黑暗的秘密,直至5月25日再次被父親侵犯後,終於鼓起勇氣舉報生父。
受害者的律師,為有處理兒童性騷擾桉經驗的詩華古瑪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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