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大封锁◢ 男子售警传召信 警方:还没卖出就被捉
(双溪大年7日讯)一名男子通过微信,以每张100至200令吉价格售卖伪造警方传召信,作为跨州用途,最终被警方识破,落入警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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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篡改警方传召信的华裔嫌犯(23岁),是在本月10日(週四)被捕,他的延扣令今日届满,再度被警方延扣。
警方调查,嫌犯曾在巴生谷一带涉及19项虚假贷款案件,也曾在刑事法典第424条文(不诚实转移和隐瞒财产)下被捕和提控上庭。
瓜拉姆拉县警区主任阿兹里助理总监说,有关警方传召信原件是发给一名住在怡保的林姓男子,要求对方尽快到瓜拉姆拉县警察总部,协助一宗涉及刑事法典第420条文的案件调查。
他说,嫌犯涉嫌篡改有关传召信,然后售卖给有需要跨州的顾客。
“嫌犯是在马六甲某商场落网,警方也充公一台嫌犯用来与客户联繫的手机,目前追查其他涉案同党的下落。”
阿兹里劝告民众,不要相信任何售卖由警方发出的跨州文件的广告,警方不曾委託任何一方,发出有关文件。
他也劝请民众不要轻易交出个人资料,避免被不法分子滥用作为诈骗用途。
阿兹里:父亲发现贴文后阻止
嫌犯上载伪造警方传召信至微信后,曾被其父亲察觉和阻止,他被捕时已将有关贴文删除,也没卖出任何伪造传召信。
阿兹里说,即便贴文已删除,警方仍可找到这些贴文记录,也有人将相关贴文截屏传出。
将传召原件当事人
询及嫌犯从何处获取有关文件时,他说,嫌犯声称是从微信群组获取,警方会传召有关传召信原件的当事人调查。
他说,若任何人接获警方传召信需跨州协助调查,并不需另外向警方申请跨州信。
他说,基于目前没有受害者挺身报案,警方除了援引刑事法典420条文(欺骗)条文,也援引刑事法典第511条文(企图犯罪)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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