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控诉遭丈夫家暴12年 报警8次 不了了之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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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子控诉遭丈夫家暴12年 报警8次 不了了之

    (双溪大年20日讯)一名女子控诉遭丈夫和家人家暴12年,也指责8度报案后却未见警方採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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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声称,在婚姻中她曾两次流产,而且都是被家人肢体和精神施暴所致,丈夫也曾数次不让她进食。

    根据“MalaysiaGazzette”在昨日的一则新闻,受害者约茜达指出她在12年的婚姻中,被丈夫、同住的家婆和丈夫的兄弟姐妹,施以精神和肢体暴力,包括被打、被踢、被掐颈、被掌掴、遭吐口水,被丢东西和被语言暴力等。

    来自霹雳州的受害者约茜达指出,她在婚后首次怀孕后,就开始被家暴,到生了第3名孩子,家暴未曾停止,她也从未料及,其丈夫是脾气暴躁,并对她家暴。

    她说,很多时候她尝试容忍,但对方却把所有事情怪罪她,她只是保持沉默,只为了让对方不再打她。

    她经历过从楼梯被拖下,被拉扯头髮、在怀孕的时候被踢,而直到她已流血或脚跛了,丈夫才会停止施暴。

    她说,其丈夫善于操控,在施暴停止后,他会道歉、求情和哭泣,让她无法应对。

    她最终因无法忍受丈夫和家婆叫她“疯婆子”(Crazy Woman),今年4月决定离家。

    示意图:123RF

    她指出曾报案8次,但不见丈夫被对付,也好奇为何丈夫可以逃过法律制裁;分别4次是在双溪大年报案,4次在雪州。

    她的2岁的儿子则跟著她,而2名7岁和11岁的女儿,则与丈夫和对方家人同住,她也3个月没见过女儿。

    约茜达曾是医学系学生,因为丈夫不允许,她只能停学。如今她担心2名女儿的命运,不希望女儿跟她一样遭遇。

    吉打总警长否认报导 6月已把人身保护令交受害者丈夫

    吉打州总警长拿督卡马鲁否认该报导内对警队的指责,并指警方曾在今年4月4日午夜12时30分接到受害者的投报,而当初的报案是为了解除婚约。

    今年4月29日受害者再度到瓜拉姆拉县警察总部,再一次说明要延续此案,也要求申请人身保护令(IPO)。

    “警方也在当天开档调查,并因为受害者被丈夫伤害,而援引刑事法典323条文(蓄意伤人)和1994年家暴法令第18A条文调查。”

    他说,受害者的两名孩子也交由儿童面谈中心(CIC)录供,并将案件交由吉打州警察总部辅导组做为参考,进行调查。

    警方在今年5月3日进行两项逮捕行动,查案官也在今年6月28日,将人身保护令交给嫌犯,案件宣告结案,而查案报告则交给副检察司以展开进一步行动。

    他强调,警方否认有关报导的指责,也要求受害者若有针对报案书,有任何资料或疑问,可以联繫查案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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