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 20男女办派对违例群聚 皆俯首认罪 16被告各罚3000
(槟城4日讯)日前租住民宿办性爱派对的20名年轻男女,因违反行动管制令群聚,今日被带上庭面控,20人皆俯首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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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名已成年的被告被判罚款3000令吉,另4名未成年被告,获准以2000令吉保释外出,等待福利局的报告后再作决定。
20名成年被告分别是法依(18岁)、阿菲阿里(19岁)、法兹鲁(19岁)、诺阿蒂娜(19岁)、诺乌迈娜(19岁)、诺丽雅娜(19岁)、阿尼尔(20岁)、丹尼尔哈金(20岁)、依沙兰利(20岁)、慕海曼(20岁)、努鲁依扎蒂(20岁)、艾迪尔(22岁)、诺法拉(23岁)、诺阿米娜(24岁)、菲奇利(25岁)及诺法拉哈妮丝(25岁)。另4名未成年被告皆17岁。
(拍摄:陈紫凌)
根据控状,20名被告被控于8月1日凌晨12时30分,在牛汝莪甘密山一间屋子内,进行私人派对群聚。派对用途是娱乐目的,因此违反行动管制令,触犯2021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疫区内措施)法令第17(1)条文。
20名被告(分别13名男子及7名女子),因涉嫌拥毒,今早也被带上地庭面对3项控状。
他们被控持有0.5克的克他命,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3)条文。同时被控拥有0.6克安非他命,触犯相同法令第6条文,及拥有0.56克大麻,触犯相同法令第12(2)条文。
针对毒品控罪,20名被告皆不认罪。 4名未成年者的保释金是每项控状500令吉,至于另16名被告的保释金,则是每项控状2000令吉,即每人需缴付6000令吉保释金。
法官马诺马尼将案订于10月5日过堂,以等待化学报告出炉。
案订10月5日过堂
其中4名被告,即依沙、慕海曼、诺阿蒂娜、诺乌迈娜因尿检对毒品呈阳性反应,也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下被控。
4被告皆不认罪,每人保释金1500令吉,案订10月5日过堂。
在另一个推事庭,另6名被告菲奇利、阿菲阿里、法兹鲁、努鲁依扎蒂、诺丽雅娜及诺法拉,在面对上述相同控罪,也是不认罪。
被告菲奇利的保释金是1500令吉,其余5人则1000令吉保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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