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一些州屬已經分別步入第二階段、第三階段,而政府也開始允許有條件跨州,也有條件堂食等等。
在開始逐步複甦的時候,接種疫苗變得如此重要。
也因此,一些平台開始出現有人提供印製疫苗卡的服務,主要原因相信不外乎是讓很少用手機或根本沒用手機的長輩,還是可以依據SOP做一些可以做的事。
然而,目前,印製疫苗卡在依據法律的詮釋,似乎成件犯法的事。
政府說,疫苗證書可以從原本附屬其他家人的手機,轉移到當事人的戶口。
但對於沒有用手機,甚至是買不起手機,還有在這個時代,很多人連吃飯都有問題的人,沒有了智能手機,也更沒有上網能力,那麽即便他符合堂食或跨州條件,就是接種了疫苗,他該如何向工作人員或執法人員等,證明他已接種。
當然,目前開放得還不全面,會遇到這類問題的人估計也還不多,但一旦未來有更多開放後,依目前的政策推斷,電子疫苗證書就是一個必需品。
這對於清寒家庭而言,也算是一個形態的歧視,這與歧視跟種族、宗教、性別等歧視,性質都一樣,都有地位之分,也有差別待遇。
我認為,政府目前應該未雨綢繆,想辦法應對無能力展示電子疫苗證書人士的問題,這些都是可以預先知道和推斷,不需要等到出了大問題後,才來說一句“驚嚇”(Terkejut)後,才來想要開始解決。
我們需要有策略性和前瞻性的規劃,不要頭痛醫頭,甚至是頭痛醫腳,也不要學吉打大臣,當前線連把冷凍櫃都張羅到了,他還在跟記者開著低級玩笑,還自認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