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1日訊)警方周末展開醉駕路障行動,逮捕2名涉嫌酒駕的司機,另開出14張各類違規行為的罰單。
東北縣警方交警組於昨晚8時至午夜12時,在安順路及利雅路(新光大廣場旁路段),設路障檢查經過的車輛。
交警在此“醉駕行動”(OP MABUK)中,逮捕2名涉嫌酒後駕駛的男子,他們年齡分別38歲及64歲。

警方也開出共14張罰單,給違例的駕駛人士。
警方援引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5A(1)條文,即酒精超標下駕駛,扣查該2名酒駕司機。

任何人在此條文下罪成,可被罰款1萬令吉至3萬令吉,及監禁不超過2年,同時駕駛執照將被吊銷長達2年。
交警勸告道路使用者遵守交通規則,保護自身及他人的性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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