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厂废油污染河 遭环境局罚3万
(大山脚25日讯)商用车辆维修厂被发现排放的废油污染高巴三万河,遭槟州环境局罚款3万令吉,同时被指示立即停止油污排放及清理油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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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局局长莎丽法今日发文告说,该局周六(23日)晚上9时24分接获公众投报后,拉队前往柏马当尼蒙路的高巴三万河,调查河流污染投报。
“沿河调查4公里后,执法人员在晚上11时查获河面的油光,源自一间靠近河流的商用车辆维修厂,调查发现,该场所没妥善保养过滤油污设备,导致河流污染。”
她说,调查发现,有关维修厂,与数家我国主要石油化学公司有合约式运输业务往来,该场也被发现没根据2005年环境质量(指定废料)条例处理废料,同时也没准备具资格者,依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第49A条文处理指定废料。
“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厂范围内的排洪沟,也被油污污染,并是源自该厂油污拦截器丶指定废料储存区,及重型车辆清洗处;此外,该厂所的油槽旁,也有漏油情况。”
她说,环境局已指示要求立即停止油污的排放,同时指示营运方清理,清除高巴三万河的油污,避免更严重的破坏,环境局对此开出3万令吉罚单。
“环境局严正看待污染事件,一旦发现商家违反环境法令,将采取严厉的对付行动,尤其是没妥善处理废料人士。”
她也呼吁与类似维修场有业务往来的石油化学公司,一起负起监督的责任,确保每个经营的过程都有遵守环境法令。
废油要依法处理
莎丽法说,任何车辆维修工作进行后,所使用截油器收集得来的矿物废油,都应以环境局所许可的设施进行处理。
她说,槟州环境局在调查有关商用运输车辆维修厂后,也指示要求营运一方立刻进行清理,同时承担所有的清理费用。
“有关营运方也被要求进行土地污染研究,并承担所有的研究费用和清洁费。”
她补充,公众如有任何环境污染投诉,都可拨打环境局热线1-800-88-2727投报,或浏览https://eaduan.doe.gov.my网站进入“E-投诉”作出投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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