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羅士打18日訊)今年1月至11月16日,吉打港口海事執法機構共起獲746個筌籠(bubu naga),總值8萬9520令吉。
吉打港口海事執法機構指揮官諾阿茲樂妍蒂今日發文告指出,該機構在進行巡邏時,發現吉打州沿海一帶使用筌籠來捕魚的活動有增長的現象。
她說,該機構再經過多番巡視後,鑒定吉打港口和鉛縣的海域是使用筌籠捕魚的高峰地區。

她指出,由於使用筌籠捕魚會影響海域生態係統,同時影響傳統漁民的生計,因此我國是不允許使用筌籠捕魚。
“然而因為筌籠的成本不高,也很容易獲得,包括可以網購平台上取得,因此許多非法分子會使用筌籠來捕魚,以較為容易的方式,賺取高額利潤。”
諾阿茲樂妍蒂說,其中,該機構巡邏隊在本月16日,大約下午3時,在鉛丹絨再嘎0.2海裏處,起獲15個筌籠,價值1800令吉。
她指出,這些筌籠都被帶回吉打港口海事執法機構碼頭,同時在1985年漁業法令11(3)(c)條文下調查。

她透露,該機構在今年距離鉛縣篤浪海邊逮捕了2名嫌犯、起獲20個筌籠、一艘纖維船以及10公斤的漁護,總值2萬8580令吉。
她促請漁民不要違例,海事執法機構不會對任何在國家海域範圍進行違法行動妥協。
諾阿茲樂妍蒂說,民眾若發現任何在海上的違法或緊急行動,歡迎撥打當局行動室熱線04-7310579投報,或馬來西亞緊急服務(MERS)999熱線。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