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隨著時代進步,目前社會已越來越重視“性別平等”,女性地位已逐漸提升。如今女性在各領域的成就並不遜色,可與男性競爭,甚至有些女性的成更高。
但每個人對男女平等的定義並不相同。
檳州有1名女高官,喜歡將”男女平等“掛在嘴邊,經常在活動上鼓勵姐妹們要勇敢站起來,早前在活動上將女性未能像男性一樣,在商界上有所成就歸咎於女性必須要兼顧家庭和事業,而男性則是有妻子協助打理家庭,所以可以無後顧之憂的征戰商界。
所以她建議可以設立更多托兒所及男傭女傭中心,來協助女性打理家庭,讓女性可以像男性一樣,無後顧之憂的在商界創一番事業。
這樣的“男女平等”,聽起來似乎有矮化女性的意思,也像是暗指男性並沒有照顧家庭。
根據該名高官的說法,似乎是要男性女性都能夠做到同樣的事情,才叫做男女平等,但男女真的能完全一樣?
前幾天跟朋友聊起有關全職媽媽的話題,她認為,全職媽媽付出心力勞力照顧家裡,丈夫則是負責賺錢養家,2種都是在不同的領域付出,因此全職媽媽的地位,並不比賺錢的丈夫來得低。
這也是一種男女平等,大家在擅長的領域內做好自己的事情,並不需要“你能我也能”才是平等。
而且,在男女平等方面,應該是要關注對於女性有害或是歧視女性的文化習俗,在社會上給予女性與男性平等的待遇,在職場上同工同酬等。
若真的是要做到完全平等,那政黨及社團怎麼有“婦女組”卻沒有“男子組”,豈不是對男性不公平?那運動會也就不必分成男女組別了?
在男女平等課題上,學會互相尊重才是最重要的,而不是樣樣要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