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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拟定好坐月中心指南 章瑛:地方政府负责监督
(槟城2日讯)槟州妇女与家庭丶性别包容丶非伊斯兰务委员会主席章瑛指出,工作委员会已完成坐月中心指南的拟定工作,将会被带到槟州行政议会上通过,并希望可授权地方政府,负责发放营业准证及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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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坐月中心仅被承认为商业活动,在地方政府管辖范围内获得商业执照,并不隶属1998年私人医疗保健设施与服务法令(586法令),因此存在注册问题。
“目前没有任何机构负责监管坐月中心,因此州政府必须要寻找适合的机构来负责坐月中心事务,我认为地方政府是最适合。”
不过,峇都兰樟区州议员王耶宗对此提出疑问,他认为,地方政府并不如卫生部专业,因此在负责坐月中心事务上,会有不足的情况,尤其是婴儿抵抗力不足,一旦发生传染病,将会迅速蔓延。
对此,负责拟定指南工作委员会的双溪槟榔区州议员林秀琴指出,他们在拟定指南期间,有获得医生的意见,包括设定婴儿距离等,就如医院所采用的条规。
“而且,坐月中心也并非是治疗中心,若母亲或婴儿有任何病情,都应该立即到医院去接受治疗。”
这项工作委员会是在9月14日的槟州社会发展议会上议决,由林秀琴为首,委员包括武吉淡汶区州议员吴俊益,及武拉必区州议员王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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