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腳8日訊)檳州環境委員會主席彭文寶說,檳州環境局除了在辦公時段執法,非辦公時段或公共假期時,也會出動巡邏監督,同時該局已在檳州各處,設立20個告示牌,警告民眾勿露天焚燒。
他說,社會、公眾與廠商,必須妥善處理家庭及工業廢料,不要隨意製造非法垃圾堆,進而發生露天焚燒事件。

他說,除了環境局會援引1974年環境素質法令展開執法和監督行動,打擊威中縣內發生的露天焚燒活動,該局也與威省市政廳、警方、移民局等單位,展開聯合執法行動。
彭文寶是在檳州第14屆第4季第二次立法議會會議,代表檳州首長曹觀友,書面回答武吉丁雅區州議員魏曉隆的提問時,如是回應。

至於威省市政廳的執法行動,彭文寶說,市政廳除了會對違反執照條例的違法者發出獻議罰單之外,也可援引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向對方發出消除滋擾,及援引1980年威省市政廳準證付費條例,終止對方營業。
“市政廳將要求違法者提供解釋,如果有關違法的工廠無法作出回應,或解釋不合理,市政廳將會採取行動,吊銷工廠的執照。”
他補充,檳州環境局、大馬汙水處理公司英達麗水、檳州衛生局和威省市政廳,攜手展開聯合執法行動,與此同時,任何被發現無牌營業,則會被提控上庭。

阿爾瑪熱點區 設告示牌
每項露天焚燒罪行,可被開罰2000令吉;被控上庭,你可罰款50萬或坐5年牢!
有著許多住宅區的阿爾瑪,過往晚間不定時因露天焚燒,導致燒焦味瀰漫,嚴重影響居民健康,環境局近期在山腳鎮外路旁,設立一個警告牌。
根據告示牌上的資訊,警告民眾若犯下露天焚燒被逮獲,每項罪行可被開罰單2000令吉,被控上庭可被判罰款50萬令吉或坐牢5年,或兩者兼施。
該局歡迎民眾,舉報任何有關汙染的事件,包括空汙、露天焚燒,可致電熱線1800-88-2727,或電郵至https://eaduan@doe.gov.my。
報導/攝影:羅健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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