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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闯森林保护区 宗教学校师生 各罚1500
(双溪大年12日讯)私闯森林保护区被控上双溪大年第三地庭,一名宗教学校老师和一名学生认罪,各被罚款15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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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状指出,被告依斯迈(69岁)和凯鲁安华(34岁)於去年8月23日早上11时30分,在没有许可准证下进入锡县德蕊永久森林保护区第23区域,已触犯1984年国家森林法令第47(1)(c)条文,可在1985年国家森林法令第47(4)条文下被判。
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案情显示,7名森林局执法员於当天在附近听见传来的电锯发动声,并沿着声音寻找,发现一片森林土地已被铲平及有焚烧木材的痕迹。
执法员发现距离焚烧木材不远处有2名本地男子正在休息,同时也发现现场有3把巴冷刀丶3桶油丶3辆摩哆及1辆没有注册牌号的摩哆,相信是被告骑於前往该处干案。
执法员充公所有起获物品及逮捕两人。
两名被告面控时皆认罪,同时表示都有家庭负担,望法官轻判。
主控官是娜曲雅及娜丽雅都,指被告擅闯森林,还破坏森林土地,将带来发生天灾后果,请求法官娜祖娃给予适当的判处。
法官判处两名被告各被罚款15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需监禁6个月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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