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冠英:法令禁代理股票交易 质疑证监会声明不实
(槟城19日讯)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质疑,大马是否唯一允许代理股票交易的异常全球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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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发文告说,证券监督委员会应说明,在他们最终未能确定阿占峇基是否有违反《1991年证券业(中央存管系统)法令》(SICDA)第25(4)条文一事中,并不存在监管和执法失误。这是因为对方在其随后发出的声明中,感谢证监会洗脱其在持股事件中的任何不当行为嫌疑,并结束对此事的调查。
他认为,证监会的不实和不负责任声明,不仅损害了该会在监管和执行法例条规方面的声誉,也危及投资者对我国资本市场的信心。
“与世界上每个发达资本市场一样,大马通过《1991年证券业(中央存管系统)法令》(SICDA)第25(4)条文,禁止代理股票交易。”
他说,当阿占峇基公开承认他允许其弟弟进行代理股票交易时,何以证监会不采取行动对付他们?
“有报导称证监会之所以未对付阿占峇基,是因为后者指其弟弟通过其户头进行代理股票交易的说法,实际上是个谎言。”
“若是如此,证监会应清楚且明确的表明是阿占峇基本人进行了股票交易,而不是发表看似要掩护对方并为其脱罪的声明。”
他说,为了维护阿占峇基一人,是否值得证监会赔上其声誉,并使投资者对我国投资市场失去信心?
“随着证监会为阿占峇基脱罪,人们也不禁关心反贪会早前针对证监会的调查是否会就此结案,或悄悄的被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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