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19日訊)行動黨秘書長林冠英指出,為了更有效展開防洪和救災工作,該黨建議將防洪丶救災丶救援和複原管理權力下放給州政府,且每年撥款數額應達1億令吉或州稅收貢獻的20%,視何者為高。
他認為,這類財政資助,不會對聯邦預算產生不利影響,而隻是將現有給予中央政府部門單獨撥款分配給各州政府。
“這意味著,州政府將負責排水和防洪工作,包括山坡維護工作丶救災丶救援和複原,並為災民提供所需的財政援助,使他們能盡快恢複正常生活。”

他昨晚為甲拋峇底行動黨第二輪彭亨州賑災活動的5輛運送救援物資羅厘,主持揮旗禮後,在今天發文告這麼說。
他說,既然中央政府已證明他們的無能和救災不力,且還想將責任推到州政府身上,那麽政府就應該進行權力下放,讓州政府可以更有效的展開防洪丶救援和救災工作。
“當檳城於2017年11月5日發生大水災時,檳州政府加緊努力,接手救援丶救災和複原工作,並成功在一周內完成主要清理工作,一個月內使州內情況恢複正常。”
他也說,當年查爾斯王儲在災後訪檳時,對此留下深刻印象,甚至詢問檳城是否真的發生過大水災。
因此,他認為,除非政府下放權力,否則馬來西亞人將無休止的“沉浸”在水災管理失敗中,且看不到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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