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19日訊)行動黨秘書長林冠英質疑,大馬是否唯一允許代理股票交易的異常全球投資者?
他今日發文告說,證券監督委員會應說明,在他們最終未能確定阿占峇基是否有違反《1991年證券業(中央存管係統)法令》(SICDA)第25(4)條文一事中,並不存在監管和執法失誤。這是因為對方在其隨後發出的聲明中,感謝證監會洗脫其在持股事件中的任何不當行為嫌疑,並結束對此事的調查。
他認為,證監會的不實和不負責任聲明,不僅損害了該會在監管和執行法例條規方面的聲譽,也危及投資者對我國資本市場的信心。

“與世界上每個發達資本市場一樣,大馬通過《1991年證券業(中央存管係統)法令》(SICDA)第25(4)條文,禁止代理股票交易。”
他說,當阿占峇基公開承認他允許其弟弟進行代理股票交易時,何以證監會不采取行動對付他們?
“有報導稱證監會之所以未對付阿占峇基,是因為後者指其弟弟通過其戶頭進行代理股票交易的說法,實際上是個謊言。”
“若是如此,證監會應清楚且明確的表明是阿占峇基本人進行了股票交易,而不是發表看似要掩護對方並為其脫罪的聲明。”
他說,為了維護阿占峇基一人,是否值得證監會賠上其聲譽,並使投資者對我國投資市場失去信心?
“隨著證監會為阿占峇基脫罪,人們也不禁關心反貪會早前針對證監會的調查是否會就此結案,或悄悄的被遺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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