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1日訊)行動黨武吉牛汝莪國會議員藍卡巴星指出,證券監督委員會(SC)應該把對反貪會首席專員丹斯裏阿占峇基超額持股事件的調查報告,交給總檢察署,以做進一步行動。
他今日發文告說,根據網媒“自由今日大馬”引述消息的報道,該委員會查明阿占峇基沒有違法,因此不需要將調查結果交給總檢察署。

他說,不清楚有關消息人士,是否代表證券監督委員會發表談話,但若是,則顯示此消息人士對對事情的運作方式無知。
他說,把沒有違法的調查結果,呈交給總檢察署,是很平常的事。
“應該由總檢察署,評估有關調查,檢察署也有權將調查報告,退回給相關調查機構。”
他指出,趙明福事件中,總檢察署就把調查報告退回給反貪會,因發現該報告中提供的證據不足。
他說,證券監督委員會查明阿占峇基,完全控制其交易戶頭,這與阿占之前的說法,即由弟弟控制,完全不同。
“單是這點,就足以令人起疑,阿占是否違反1991年證券業中央存管法令第25(4)條文。 ”
他認為,在此情況下,證券監督委員會,應該把調查報告呈交給總檢察署才恰當。
同時,他也說,證券監督委員會應該澄清,有關消息人士的說法是否是官方說法。
“證券監督委員會,不應該被視為有份掩蓋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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