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檳州火箭政府一直以來最“吹棒”的政績是,公開招標。
但是,這次浮羅布隆垃圾場火災引發的嚴重空氣汙染事件卻說明了,即使通過公開招標進行的工程或計劃,若政府沒有進行嚴格監控,也一樣會帶來嚴重災難。
看看這次威南事件就好。
大火連燒一周,火勢依舊未能撲滅,不隻附近的住宅區受影響丶10所學校停課3天,煙霧還開始飄到檳島,喬治市丶皇後灣丶丹絨武雅的民眾,日前聞到“電池燒焦”的味道。
然後,陸續曝光的事件,檳城人才知道:
1.原來檳州首長曹觀友擔任檳州地方政府委員會主席及多次巡視該處時,也不滿意垃圾場的管理。
2.根據檳州環境局,這家垃圾場管理公司沒能遵守“環境影響條例”(EIA),並存在許多違規行為,同時,過去一年中,當局共向這家垃圾填埋場管理公司發出14份指示通告,也針對露天焚燒行為,發出兩張罰單,目前等待上庭階段。
環境局主任莎麗花說,即使當局已采取各種行動,但垃圾場管理公司並不被認為是嚴肅的。
3.翻查資料,這家管理公司是於2012年(是希盟執政的年份)時期,通過招標程序中得標管理垃圾土埋場,合約期限為21年,如今才營運至少5年。
疑問出現了:
1.既然曹觀友不滿意這間管理公司的管理,那個時候,有沒有要求,又或則,提出要求改善後,有沒有跟進監督,確保管理公司須做到符合標準要求?
2.州政府方面,究竟有沒有發現這家管理公司沒有遵守“環境影響條例”(EIA),同時也存在許多違規行為?
如果不知道,那說明這家公司“神通擴大”,如果知道,那為何這間公司會出現“許多違規行為”,直到這次大火事件才被“全面放大”?
對於這次的災難,管理公司固然該被追究,但州政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