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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泪崩寻被改教子女案◢ 玻宗教司:玻伊斯行政法阐明 父或母同意 孩子就可改教

(加央18日讯)“母泪崩寻被子女案”中,针对罗秀虹质疑3名孩子在没有父母同意下,遭人擅自替他们,玻州宗教司拿督莫哈末阿斯里说,早在2016年的玻州议会中就已通过法行政法案,即只需要父亲或母亲的同意,就可

“其他州属确实是要父母同意,但在玻州只需要其中一人同意。我向孩子了解后,他们也说了早在父亲要之前,他们就已经想要改信。”

阿斯里驳斥槟州第二副首长拉马沙米的质疑这些孩子遭拐走,并被强迫改信的言论,并认为拉马沙米是在玩弄种族课题,同时也表现出他对穆斯林社区的敌意。

阿斯里。

阿斯里强调,3名孩子是自愿改信,不是母亲罗秀虹口中所说遭人擅自替他们,3名孩子也不愿随母亲回家。

阿斯里昨日在其面子书专页直播指出,有关孩子未受到任何人胁迫,而且也不愿随母亲回去。

“如果他们想回到母亲身边,我们一定允许,但是现在他们不要。

“我们不是要监管,这不在我们的管辖范围,但他们要我帮忙,他们想要,想要上宗教学校。”

阿斯里在直播中,也述说了他与罗秀凤女儿会面的情况。

阿斯里与罗秀虹的2名双胞胎女儿会面,询问她们改教的事。

针对有关申请的年龄资格争议问题,阿斯里指出,一个人在读入教宣誓词(Dua Kalimah Syahadah)后,即可成为穆斯林。

“我们也注册孩子身为穆斯林的身分,他们的父亲也同意了,加上当时父亲说不晓得孩子的母亲去哪了。”

他说,一个人到了可分辨好坏的年龄(Mumaiyiz),在读了入教宣誓词后,就是穆斯林了,还不能注册的就另当别论了。

“18岁以后,他可以在不受任何胁迫下,做出正式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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