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9日讯)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认为,前首相纳吉违抗议长指示,已违反议会常规第43条规,纳吉需立即被停职,并交给国会特权委员会处分。
他今天发文告说,纳吉拒绝遵照国会下议院议长阿兹哈阿兹占指示,于周三(今日)解释其先前有关政府未用一分钱公帑偿还一马发展公司520亿令吉债务丑闻的言论,是否在误导和欺瞒国会。
他认为,纳吉指他只会在柔佛州选后,才向议会解释其‘没用公帑支付一马债务’的言论,这显然是在蔑视议会。
他续说,纳吉显然将柔佛州选竞选活动,置于更重要的位置,而不是尊重议会至高无上的地位,並且以议员的身分做出真实陈述。

“当他(纳吉)选择违抗议长指示,他已违反议会常规第43条规,即议长对遵守议事规则的决定为最终决定。若纳吉拒绝收回其顽固态度,他应立即受到停职惩罚,直到他遵守相关条规为止。”
他也说,纳吉怎么能让议长议长等到柔佛州选后,才对希盟的白沙罗国会议员潘俭伟动议做出回应,即根据议会常规第36(12)条规,就纳吉发表的不实言论,交给国会特权委员会处分。纳吉是否认为“我的老板”(Bossku)的地位比议长更高?
他强调,纳吉在国会下议院声称,政府没用公帑支付一马债务的言论,既不可取也毫无根据。现任财政部长东姑扎夫鲁和作为前财长的他皆已公开反驳纳吉言论。根据财政部,我国目前追回的款项为191亿4000万令吉,并已存入资产追回信托账户,而非纳吉声称的230亿令吉,而这一数额甚至不到我国损失的520亿令吉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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