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g
搜索
簡
APP
主頁 > 今日北馬 > 檳島

行動黨秘書長兼峇眼區國會議員林冠英

文 文 文

林冠英:違抗議長指示 納吉應立刻被停職

(檳城9日訊)行動黨秘書長林冠英認為,前首相納吉違抗議長指示,已違反議會常規第43條規,納吉需立即被停職,並交給國會特權委員會處分。

他今天發文告說,納吉拒絕遵照國會下議院議長阿茲哈阿茲占指示,於周三(今日)解釋其先前有關政府未用一分錢公帑償還一馬發展公司520億令吉債務醜聞的言論,是否在誤導和欺瞞國會。

他認為,納吉指他隻會在柔佛州選後,才向議會解釋其‘沒用公帑支付一馬債務’的言論,這顯然是在蔑視議會。

他續說,納吉顯然將柔佛州選競選活動,置於更重要的位置,而不是尊重議會至高無上的地位,並且以議員的身分做出真實陳述。

林冠英。

“當他(納吉)選擇違抗議長指示,他已違反議會常規第43條規,即議長對遵守議事規則的決定為最終決定。若納吉拒絕收回其頑固態度,他應立即受到停職懲罰,直到他遵守相關條規為止。”

他也說,納吉怎麼能讓議長議長等到柔佛州選後,才對希盟的白沙羅國會議員潘儉偉動議做出回應,即根據議會常規第36(12)條規,就納吉發表的不實言論,交給國會特權委員會處分。納吉是否認為“我的老板”(Bossku)的地位比議長更高?

他強調,納吉在國會下議院聲稱,政府沒用公帑支付一馬債務的言論,既不可取也毫無根據。現任財政部長東姑紮夫魯和作為前財長的他皆已公開反駁納吉言論。根據財政部,我國目前追回的款項為191億4000萬令吉,並已存入資產追回信托賬戶,而非納吉聲稱的230億令吉,而這一數額甚至不到我國損失的520億令吉的一半。

↓↓更多新聞↓↓


高興
高興
0
驚訝
驚訝
0
憤怒
憤怒
3
悲傷
悲傷
0
關懷
關懷
0

行動黨秘書長兼峇眼區國會議員林冠英

相關文章

別讓“我的老板”騎劫柔州選舉 林冠英促選民慎選新政府

林冠英促魏家祥 恢複華小可自聘師資

登嘉樓少數族群沒經濟援助 林冠英:為何援助塔利班政府?

疫情管理特別委員會 3個月沒開會 林冠英批評中央抗疫失敗

林冠英要伊黨部長副部長 向女記者公開道歉

未主動開檔查潘朵拉文件 林冠英:反貪會令人失望

本网站将存储和使用您的 Cookie 数据,以改善在我们网站上的体验。
同意
mywhee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