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次在有長假,大家都會出遊或回鄉的時候,網上總會出現很多善意的提醒,在哪個地方會有交警駐守,或是在大道的哪個路段設有測速攝影機等,提醒大家要小心,不要被拍到。
甚至還有一些梗圖,指警方已經準備好攝影器材,準備為司機拍下“價格昂貴”的照片。
網友都很熱心的會互相提供資訊,交換情報,提醒大家要小心,以免接罰單。
不過,隨著科技發達,警方已不再是“單獨行動”,警方的“線眼”已在擴大,包括路上的每一輛車,都有可能是警方的“線眼”。
檳州總警長拿督蘇海利早前就說,如今很多駕駛人士都有安裝行車記錄儀,因此若有交通違規者被行車記錄儀拍下視頻,交警可根據視頻內的違規車輛車牌,開出罰單給有關車主,他提醒駕駛人士,不要在看到警方人員時才提高警覺,因為除了警方外,還有其他“眼睛”在盯著。
相信會有這類人,平時不愛係上安全帶、喜歡開車時玩手機,又或是在大道上超速,隻有在看到交警或測速攝影機時,才會慌忙拉上安全帶、丟下手機,或是放慢車速。
如今,行車記錄儀拍攝下的照片,也能夠成為警方開出罰單的證據,對這些人其實就是一種警惕,因為不知道自己的違規行為,會在什麼時候會拍下,若不要接罰單,就要遵守條規。
其實,作為有責任的司機及道路使用者,本就不應該在看到交警或是測速攝影機時,才遵守交通規則,而是隻要在路上,就必須為自己及為其他道路使用者負責。
若是平時都有遵守交通規則,就算路上布滿“天網”,也不必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