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10日訊)開車時使用手機,檳州陸路交通局在昨今兩天,開出18張罰單給違規司機。
檳州陸路交通局今日在面子書貼文,上述罰單是由陸路交通局執法組,援引1959年道路交通條規17A(1)條文下開出。
貼文說,開車時使用手機的情況日益漸多,其中包括回電對方、瀏覽WhatsApp、面子書等。如此的行為將導致司機無法專注駕駛,危及本身及其他道路使用者。

該局從4月29日至5月8日展開的“安全行動18”,總共開出了37張罰單給違法司機。違法者將面對300令吉罰款,以及在“交通安全扣分製”下,面對被扣分的後果。

該局勸請道路使用者遵守交通規則,以免違法被罰。道路使用者也必須謹慎開車,以免發生交通意外,甚至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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