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14日訊)盡管食肆已張貼禁煙標誌,仍有煙民視若無睹違法,玻州衛生局從今年1月至4月,展開24次執法行動,突擊檢查362個商家,共開出82張罰單。
該局副主任(公共衛生)卡薩利指出,當局是在2004年煙草產品管製條例第32B條文下對違規者開出罰單。
他發現民眾在公共場所遵守禁煙令的意識仍然很低,並提醒民眾不要一直濫用沒有冷氣的飲食店作為吸煙場所。
“盡管有張貼禁煙標誌,煙民還是毫無避忌的抽煙,也許一些人認為公共場所如餐館的禁煙令不再執行,因此我要強調,這個法令還在。”

他於昨晚率領23名執法員,到賓洞副縣食肆區和公共場所展開禁煙執法行動後,向《大都會日報》這麽說。
他說,在1小時30分鍾的行動中,共檢查了33間餐館,發出7張共1750令吉的違法吸煙罰單,其中2張罰單是使用電子煙。
“此外,還有2間商家各被罰款250令吉,因為沒有在店內張貼禁煙標誌。”
他說,該局將會持續展開禁煙執法行動,尤其是人潮多的地點,以保障社區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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