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隊紅綠燈車龍 JPJ:是犯法的!
檳州陸路交通局(JPJ)今日在面子書,上載一輛汽車於本月20日,在華都甘榜路紅綠燈前插隊的照片,指這種插隊是觸犯1959年道路交通法令第5條文。
上述車主,遭該局華都執法人員取締,可被罰款300令吉。

檳州陸路交通局也從本月17日至19日,在威中和威南展開“商業車輛關閉行動”。
“執法組在南北大道丶主要大道及超載羅裏和貨運車使用的周邊道路,總共檢查492輛貨運車,當中105輛貨運車司機,因無駕照丶無重量車輛駕照丶摩哆駕照到期丶沒有保險丶電腦驗車中心到期丶危險載物丶危險載木楔子(kayu penyendal)丶常時間在右道駕駛丶駕駛使用手機丶輪胎花紋已耗損丶刹車及轉向燈失靈丶墨鏡丶非法安裝閃光燈及技術錯誤,而接到罰單。”

該局強調,這項行動是為了確保司機及貨運公司業者遵守交通規則,安全駕駛和並依據執照運載允許的重量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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