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26日讯)玻璃市总警长拿督苏丽娜指出,从4月1日国门开放至5月19日,当局共逮捕114名偷渡客,他们每人都曾付出1000至2000令吉的带路费给陆地舵公。
她说,114人中,94人是缅甸人、1名印尼人、6名泰国人及3名本地舵公。
苏丽娜接受“马新社”专访时指出,从警方所获得的情报显示,陆地舵公与偷渡客达成协议,前者会收取每名偷渡客约1000至2000令吉的带路费。
她说,舵公作案模式一般上是由一个人,带着偷渡客从马泰边境进入我国,接着再由其他人将偷渡客送到全国各地。

她透露,州内有数个地点,被警方鉴定为舵公使用的“热点”,即玻璃市港口、乌当河及双弄海域,陆地则是通过巴东勿刹的甘蔗芭、马打亚逸垦殖民区的橡胶园、巴东勿刹火车路及其他边境地区。
她说,那些涉及偷渡的嫌犯,会在2007年反贩卖人口及反贩运移民法令(670法令)26A条文下被提控,若罪成可判处不超过15年的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她劝告民众,别帮助偷渡客,如提供庇护和保护他们,包括电召车司机,别提供服务将偷渡客从边境地区带到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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